性
人力资源的质的规定性是指人力资源所具有的体质、智能、知识、技能等,体现在劳动人口的体质水平、文化水平、专业技术水平上,这是人力资源不同个体或总体之间的相互区别的关键。质的具体指标可以用相关学位、学位所占比例、相关职称所占比例、工龄所占比例等指标来反映。人力资源的量的指标是指可以创造物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或为社会提供劳务和服务的人力资源的数量。衡量一个国家人力资源的量,可以直接用其绝对数,也可以看其相对数——人力资源率,即劳动力人口总量与人口总量之比。人力资源率越高,表明一个国家或地区可以投入经济活动的人力资源越多,作为单纯消费者的人口越少。从人力资源内部的替代性来看,人力资源的质对量有较强的替代作用,而人力资源的量对质的替代作用较差,甚至不能替代。在这里应特别指出的是,人力资源不是指人本身,而是指人所具有的能力,即人力资源的载体是人,而人力资源的核心是劳动力。马克思对此的解释为:“我们把劳动或劳动力理解为体力和精力的总和,它存在于一个人的身体中,即活的人体中。一个人在生产某种使用价值时,总是要把它发动。”而且劳动力必须要成为商品。“劳动力这个商品具有一种独特的特性:它是一种创造价值的力量,是一种产生价值的源泉,并且——在适当使用的时候——是一种能产生比自己具有的价值更多的价值的源泉。”
(二)人力资源素质的提高有赖于科学技术的发展
从人力资源的素质提高看,由于科学技术的发展极大地推动了生产的进步,改善和提高了人们的生活质量,因此,从其源泉看,科学技术的发展是劳动者素质技能提高的结果,是由劳动者通过其劳动来推动的。由于马克思在写《资本论》时所处的时代是资本主义机器大工业初期,所以马克思所理解的劳动以体力劳动为主,劳动本身在简单劳动和复杂劳动之间的区别还不大。随着社会的进步,劳动者受教育的机会越来越多,受教育的程度越来越高。劳动者素质的不断提高又推动了科学技术的不断的发展,但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并不能改变劳动在价值创造中的决定地位——不能改变劳动创造价值这一基本点。
(三)人力资源包括个体能力与群体能力
人力资源的能力不仅包括了人力资源的个体能力,而且还应包括人力资源的群体作用。往往个体能力不能做的事或不能达到的目标而群体作用却能做到或达到,特别是现代化的生产条件下,人力资源的群体作用更是不可忽视的且起决定作用的因素。而群体作用并不是每个个体作用的简单相加,而是高素质、高智慧的所有个体间的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结果,许多重大发明,就是这种相互融化的“产儿”。譬如空间技术,就是一项动用几乎所有现代科学技术的“神经”组织起来的系统工程,美国“阿波罗计划”的实施和完成就是人力资源群体作用的代表作。
(四)无形资产是非实体性的企业经济资源
无形资产在生产过程中发挥作用的方式主要表现为四个方面:第一,是附着性。是指无形资产往往附着于人力资源和有形资产而发挥其功能。人力资源和有形资产往往成为无形资产的载体,从而无形资产具有伴随作为载体的人力资源和有形资产而发挥作用的因变性。无形资产物化于有形资产的广度从根本上决定着无形资产作用的范围;第二,是共益性。无形资产区别于人力资源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它可以由不同的主体同时共享。一项先进技术可以使一系列企业提高产品质量,一项专利技术在一个企业使用,并不影响转让给